江西省饶州监狱副监狱长罗博飞是个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共产
员、十佳监区长和省司法系统“十佳
民
察”,并两次立三等功。罗博飞从
之路也是一步一个脚印,他毕业分配到饶州监狱从最低级别办事员干起,一直干到副监狱长。他的升迁当然与他的政绩有关,他每到一个监区任职,就能使这个亏损单位转亏为盈。这样一个兢兢业业工作又获得这么多荣誉称号的司法
察,也会犯法被判刑入狱,罪名倒不是如今当官的流行罪“贪污受贿”,也不是掌权衙门常犯的“循私枉法”罪,而是不
执法的“虐待犯
罪”。刑期倒也不长,只判了1年6个月,可见他的“虐待”并没有严重到使犯
伤残的地步。刑法规定:监管
员对被监管
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,
节严重的,
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法院对他的判决在刑期的中段,想见其虐待
节较轻微。罗博飞案使饶州监狱数百干
勃然变
,大鸣不平,一时舆论哗然。饶州监狱高层也认为珠湖检察院有“挟嫌报复”之心态存在。孰是孰非,作为局外
,从对罗博飞立案侦查到判刑的前后分析就略见端倪。罗博飞案的起因是由七监区几个干
弄虚作假,收取犯
张武孜贿赂,替其出具“假表扬”,使张犯得到1年6个月的减刑。罗博飞恰是七监区最高领导,理所当然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,但罪不致于判刑。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,张犯的“假表扬”事件,早在2004年8月珠湖检察院就已知道记录在案,并罚了两个干
和张犯的款了事,而且对监狱干
违纪事件没有纠正。以后导致张犯减刑,珠湖检察院有关
员也难逃其咎。第二件要说明的是,罗博飞体罚犯
事,2004年
,珠湖检察院就曾下发检察意见书,说罗体罚犯
,要监狱对罗作
纪、政纪
理。监狱当时也的确对罗作了
理。要不是最高检察院领导来到饶州监狱调研,发现七监区“假表扬”之事,责令珠湖检察院查
,就没有这个劳甚子的罗博飞案。因此,检察院最
调查的目标是“循私舞弊”案,怎么后来又转向调查罗博飞的“虐待犯
”案了?从检察院办案
员的问话中就不难看出,罗博飞的“配合”使检察院很不爽,没法向
级
待。办案
员有两句关键的话:其一:“李福忠收了张犯2000元你清楚,这是包庇他,此案是最高检督办,你这样回答,我们怎么向
级
待!”其二:“罗博飞,你这样回答问题,跟案子脱不了关系,证
和犯罪嫌疑
的
份是随时可以转换的。”第一句话的潜台词显而易见,检察院要罗博飞按照他们的办案意图来配合,以达到向
级
差的目的。而罗博飞有自己的原则,不予配合,惹恼了办案
员。第二句话的潜台词就在暗示罗博飞了:你要再不配合,对不起,就要送你进监狱了。
要送罗博飞进监狱,不能不翻罗博飞的老帐,于是已经
理过的“虐待犯
”再拿出来炒冷饭,跟据刑法就顺理
章的进行“
份转换”,一个享誉江西司法界的副监狱长,就这样被“自己的原则”送进监狱。顺便提一两件往事,或许也能说明罗博飞所坚持的“原则”是多么不合
流,多么令当事
感到不爽,遇到合适的
候,他的“霉运”就会光临的。早在2002年,珠湖检察院就要求罗博飞改善其办公条件,遭到拒绝。2003年
,珠湖检察院以某某两干
体罚犯
为由,要两干
各
5千元,监狱
1万元作为罚款,罗博飞也不卖这个帐。这两件与
恶的事对他的判刑有没有间接关系,我们局外
就不敢
猜测了。(2008·5·16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