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古镇红颜 | | 飞鹰神化 原创再发于2007-9-4 22:07:38 中篇·小说·武侠 人气:正在更新… |
曾经有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对我这样说:“如果你跟我之间没有不开心的事,那该多好!我就可以和你在一起,你给我自由的生活,我给你温暖的家。”
可是,我们之间却偏偏有那些不开心的事,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不开心的事,所以,她就没有和我在一起。
——所以,她没有自由的生活,我也没有温暖的家。
一
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,阵雨刚过,天边挂着一帘彩虹,四处都飘荡着雨后的清新,我来到了那个施南古镇。
“请问,这里是珠山镇么?”我问一个老伯。
老伯点了点头,听我一口外地口音,操着本地的土话问道:“小伙子,外地来的吧?”我点点头,“荆州来的。”
我问老伯:“您认识一个叫王有福的人么?”他笑了笑,伸出三个手指头,道:“我认识三个叫王有福的人。”回答出乎我的意料。看着我出乎意料的表情,他细说道:“镇上有一个王有福,年纪跟我差不多,是赶马车的;镇东头有一个,四十出头,是本镇的大户,他屋(屋:当地方言,同‘家’。)有千丘良田,百亩好地,不过他人常年在外跑生意,很少在屋;还有一个在镇西,三十出头,是个铁匠。”
镇东那个叫王有福跟我要找的那个王有福最吻合。老伯遥指着镇东一个山垭口,道:“从这条路直走到镇上,第二个十字路口往东走,过条河沟,那个山垭口下头的几只大屋就是王有福他屋。”
我谢了老伯,依言向前行去,到了镇上,第二个十字路口向东出镇,不出一里,就望见那山垭口下有十几户农家,其中很显眼的有几只两层的大屋。
路前是一条三四丈宽的小河,但水不深,从浅水处趟过去,看上去也只有及膝而已。
我解下腰上的剑跟包裹一起背在背上,挽起裤脚,脱下鞋提在手上,正准备趟过河去,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甜甜的声音:“要过河么?”我转过脸,就看到了十六七岁的少女,从她那一身苗装衣裙,可以确定她是一个本地姑娘。她在笑,笑得很可爱。
“你问我么?”我问。听我一口的外地口音,她一怔,道:“你是外地来的么?”我点点头,“荆州来的。”“哦!那么远?”她问:“来这里做么子(么子:当地方言,同‘什么’)?”我笑了笑,“找个人。”她问:“找哪个?”我道:“王有福,你认识么?”她莞尔一笑,指着河对岸那几只大屋,道:“那就是他屋。”
看她脱去了脚上那双小小的绣花鞋,大大方方地露出了那双小小的脚丫子,我问:“你也过河?”
她一手提鞋,一手抓起绣花裙摆,让我先过。我笑着道:“你先过,我跟着你。”她笑了笑,依言先过,我跟在她后面。
河底的鹅卵石滑溜溜的,着点摔我到水里,她回头看着我,脸上露出阳光般的笑。我不好意思的解释:“第一次过河。”
“第一次过河?”看着她那不相信又可爱的眼神,我一下恍然大悟,忙道:“第一次这样过河,在我们那里,都是坐船,也没有这样的小河。”
过了河,穿鞋的时候,我问她叫什么名字,她道:“程甜甜,禾口王的程,千口甘的甜,你呢?”
“展飞,展翅高飞的展,展翅高飞的飞。”她笑了,笑得很甜。我发现,她笑的时候,露出了两颗很可爱的小虎牙。我看着她道:“你的人就像你的名字一样甜。”
“你家就在附近么?”她朝王有福家那边一噜嘴,道:“我屋就在那边。”她问我,“你找王老爷有么事?”我随口道:“谈生意。”她瞪着我,“你怎么看也不像是做生意的。”我喃喃道:“人不可貌相,我有很大一笔帐要跟他算呢!”她甜甜地笑道:“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大老板啰!”我笑了笑。
她跳起来跑到我前面,笑着,“大老板,我给你带路。”
王有福的家是三栋很大的两层楼房,三栋房子一正两横的围着很大一块院坝,虽没有刻意地装潢,但平凡之中却另有一番气派。
程甜甜带着我来到了那横屋的楼角下,伸着脖子向正屋那边张望了一下,轻声对我道:“好了,我只能带你到这里了,自己过去了。”言罢转身钻进了路边的柑桔林,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。
二
四周很静,我解下背上的剑,攥在手中,缓步走上了那平平整整的院坝,向正屋那边一步一步的行过去。屋子里很静,没有一点声音,我绷紧了全身的神经,又攥了攥手中的剑,小心翼翼。
大门里面,坐着一个五十左右的妇人,正低着头全神贯注做着什么。她像是没有发现我,我再走近一点,才看清楚,原来她是在做鞋,就像刚才程甜甜脚上穿的那种千层底绣花布鞋。她偶一抬头,发现了我,看着我问道:“你是哪个?到这里做么子?”
我道:“我找王有福。”听我的外地口音,她问:“你是哪里人?”我道:“我来自荆州,我叫展飞。”她哦了一声,道:“那么远!找我屋老爷有事吗?”听她的口气,好像她也只是王家的一个下人。
“刘嫂,是哪个呀?”从里屋传来了一个低沉而和缓的声音。刘嫂放下手中的绣花鞋,朝里屋应道:“程姐,是个远路人,找老爷的。”里面的程姐道:“是个远路人啊!叫他到屋里坐嘛!你进来扶我起来嘛!”
刘嫂搬过一把椅子,叫我进屋坐。我没有进屋坐,依然站在门外,手中紧紧地攥着我的剑。刘嫂从里屋扶出了一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妇人,妇人满面慈祥,且带着一脸婉和的微笑。她好像腿脚不方便,如里不是刘嫂扶着她,她可能站也站不稳。刘嫂扶着她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。她看着我,又招呼我进屋坐,我不进去,刘嫂就过来拉,我只好进屋坐下。
刘嫂递过了一杯茶,我接过茶,问那个满脸慈祥的妇人:“你是王夫人么?”她点了点头,道:“你大老远的来,真不凑巧,我屋老爷正好去了城里。”我问:“那要多久才回来?”她回答:“起码要过两天才回来。”我站起身,淡淡道:“那我过两天再来。”放下手中那杯茶,我就出了王家的门。
“大老远的来,先歇下着啦?”走出了好远,我还听见刘嫂在后面的呼唤,但我头也没有回,一直走到来时的那条河边,我才回过头,但还能看见刘嫂站在院坝坎上的身影。也在这时,我才放松了握剑的手。
我在清凉的河水里洗了把脸,洗去了刚才紧握长剑的掌心的汗。在我弯腰脱鞋准备过河的时候,我发现了一朵漂亮的珠花,它在一个小小的石缝里。我捡了起来,看了看,想起好像是那个叫程甜甜的姑娘的,一想到她,刚才紧绷的神经一下子就放松了。
看着手中那朵漂亮珠花,我笑了笑,暗想她一定会找回来的。于是,我就在那儿等。
不出我所料,她真的找了回来。老远我就看见她沿路寻向这边,我背起双手,把珠花藏到身后。
一看到我,她就笑了,虽然笑得很甜,但还是让我看见了她笑容背后的一丝不开心。不等她开口,我就把珠花递过去,“在找这个么?”她笑了,笑得很开心,也让我发现了她的纯真和烂漫。
她问我:“没有找到王老爷吧!”我摇摇头。她道:“他到城里去了,要过两天才回来。”我点点头,她又道:“你大老远的来找他,怎么不到他家等他回来呀?”我笑了笑,在一块石板上坐下,“我在这里等不是一样么?”
“在这里?”她睁大了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,不可思议地道:“在这里等?两天啦!”我道:“我曾经为了等一只豹子,在大雪纷飞的小村外守候了七天七夜,这又算什么?”“豹子?”她惊叫道:“你等豹子做么子?”我道:“那只豹子经常到那个小村里伤害人畜,我要杀死它。”“杀豹子,你能杀死豹子?”她看着我,眼睛里写着一个人能杀死一只豹子那是不可能的事。我笑笑,道:“杀一只豹子,对我来说,只是举手之劳而已。”
她看着我,从她眼神里的仰慕神采,我感到自己就像是一个不可一世的英雄。
她忽然露出了可爱的笑,“你吹牛!”我摇着头笑了笑,“信不信由你。”其实我真的是在吹牛,我又反问她:“我为什么要在你面前吹牛?”她无言以对,一双大大的眼珠转了转,调转话题,“你真的要在这里等两天么?”我肯定地点了点头。她又问,“这两天,你不吃饭,不睡觉么?”我道,“那七天,我只吃了两个窝窝头,当然也没有睡觉。”她想了想,又道:“那下雨了又怎么办呢?”
“那七天还下着雪呢!”我随手指着河边不远处的一个好似废弃的草棚,道:“何况这还有一个避雨的地方么?”她叹一口气,敛住笑容,道:“你这又是何必呢?王老爷他屋的人都很好,你从那么远来,到他家里住两天,他们一定会对你很好的。”“我是不会到他家去的。”我朝那个草棚走去。她在我后面问道:“为什么?”我回头看着她,淡淡道:“说了你不会懂的。”她一声轻嗤,嘟起可爱的小嘴,道:“小瞧我!”我笑了笑。
草棚里有好些干稻草,我把草铺平,放下包裹和剑,盘腿坐在干草上。程甜甜看着我,道:“你真的要在这里过两天么?”我执意的点点头,心想反正也无处好去。她抬头看了一下天,见日已西沉,道:“时候不早了,我该回家吃夜饭了。”
她走了几步,又转过身,笑着对我道:“今个儿谢谢你了!”
三
我独坐在草棚里,静心运功打坐。棚外夕阳西下,落霞满天,天色渐渐暗下来,不知不觉中,东天又升起一弯新月,月光银染大地,一片祥和。小河边清风徐徐,蛙虫声依依,我收起思绪,功行中天,将自己融入这大自然中,融入这清风明月中。
不知何时,一阵由远而近的脚步声惊动了我。从来人的步伐轻重,我断定来者是一个少年人,步伐节奏匀细,像是一个女子,且起落有致,一定是一个常走这条路的人。我敢肯定是程甜甜。脚步声到离我三四丈的时候停下了,好似在徘徊。我咳了一声,扬声问道:“是你么?”
果然是她,她走过来,把手中一个包东西递过来,道:“怎么那么远你就知道是我呀?”我接她那包东西,对她道:“大姑娘的,深更半夜的到处跑,你爹娘不管你么?”朦胧的月光下,见她嘟起了小嘴,气鼓鼓地道:“看你没东西吃,拿点东西来给吃,好心没好报,还来教训我!”
我打开那包东西一看,是几个白色的饼,拿在手中硬邦邦的,我问她:“这东西这么硬邦邦的,能吃么?”她笑开了,道:“是糍粑,没见过吗?”我道:“这么硬,怎么吃啊?”她摇着头可爱地笑道:“真笨!”
她在地上生了一堆火,用两个棍子架着一个糍粑在火边烤起来,看着她那熟练的动作,我问:“你是背着你爹娘溜出来的?”她笑着道:“还用问么!”我笑笑:“好大的胆子,不怕被他们发现吗?”她一边翻着糍粑一边道:“不怕才怪!不过他们一般都不会知道的。”我道:“如果万一被发现了呢?”她笑了笑,道:“前不久,我跟阿梅一起到我二舅家后院偷桃,被我二舅逮着了,他告诉了我爹,我爹开始还骂我,但是后来骂着骂着就笑了。”我笑道:“如果我是你爹的话,我就非揍你一顿不可。”
她听出了我话外之意,呸了一口,道:“你多大年纪,能做我爹么?”我只好装笨,“我二十四,你呢?”“大我七岁,做我大哥还着不多,”她垂头一叹,笑了笑,“如果我有你这样一个大哥的话,那该多好!”我笑了笑,学着她的口气道:“如果我有你这样一个小妹的话,那该多好!”她笑了笑,对我伸过一个小指头,叫道:“大哥!”我应一声,“小妹!”也伸出一个小指头,和她拉勾。
糍粑烤好了,她放在手上拍了拍,递给我,道:“小心烫。”我接在手上,是有点烫,但又软又香,忍不住咬了一口,没想到入口特烫,一下子不得不张口哈气。她笑的弯了腰。
我咽下一口,对她道:“真香!你做的吗?”她道:“只有我一份,是我们全家做的,去年过年的时候做的。”我一愣,“去年过年的时候做的!那还能吃么?”她又笑了,“你现在不是已经吃了吗?”我笑了笑。
她站起身,道:“我得走了,你自己烤着吃哦!”我笑了笑道:“谢谢了!小妹!”她笑道:“莫客气!大哥!”我笑着,看着她走入了朦胧的月色里。
四
翌日,天刚蒙蒙亮,一阵蹄声就打破晨晓的宁静。
蹄声从小镇那边过来,隐隐约约,不急不缓,听起来也不过七八骑。蹄声还没有来到小河边,我就遥遥望见,来人之中,有两个身着锦衣官服的人。我警觉,抓起剑,将身形隐藏到草棚里。从草棚的缝隙向外窥望。
来者八人,为首是一名中年绅士,他身后是两名衣着朴素的年轻人,看上去好似他的仆人,再后面是一名年轻公子,那公子身着锦装,腰坠玉佩,手执一柄折扇,风度翩翩,气势不凡,他身后一左一右的紧跟着两名彪形大汉,再后面,就是两名身着锦衣官服的中年人。
我忍不住多打量了那年轻公子几眼,一行八人,很明显以他为首。那中年绅士虽然也有些气势,但也只是在前领路而已。其余人就不用说了,包括那俩穿官服的中年人,很明显,都只是随从。
看那阵势,想必那年轻公子一定极有身份,绝不是一般的纨绔子弟。待他走得近了,看清了他的面容,剑眉朱唇,眉宇间英气迫人,长得很是俊秀。我不由暗暗一惊:“在这穷乡僻壤的小乡镇,居然还有如此人物。”
看着他们一行八骑过了河,沿着河边的小道向王有福家那边而去,片刻,就到了王有福家的横屋楼下,停了下来。
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猜想:“莫非是王有福?他回来了?”我攥了攥手中的剑。
他们一行人下了马,王家就有几人迎了出来。现在正是早饭时间,可能王家的下人们都还没上工,一下子兴高采烈地迎出了好几个人。几个年轻人帮他们牵走了马,另有几个年长的热情地招呼他们一行人进了屋。其中一人,正是刘嫂。
“真的是他回来了。”我忍不住心里的冲动,抓起包裹和剑,冲出草棚,向王有福家那边急步行了过去。直到他家那横屋的楼角下,我才敛住心里的那一份冲动,我警惕自己,“要镇定!”想到那英气迫人年轻公子,想到王夫人那慈祥的面容,我的脚步开始徘徊,我开始怀疑这个王有福是不是我要找的那个王有福。
就在这时,刘嫂出现在了我的面前,她是否老远就看到了我,她的脸上洋溢着纯朴的笑容。“小伙子,是你啊!我屋老爷刚刚才回来,你到屋来嘛!”我犹豫了一下,把手中的剑和包裹一起背在背上,上了王家的院坝坎。
我问刘嫂:“不是说你家老爷要过两天才回来吗?”她笑着,“我屋老爷说他想屋头了,所以就提前回来了。”我又问她:“跟你家老爷一起回来的那位公子是谁?”“哦——!”她很高兴的样子,“那是我屋老爷的一个亲戚,马上就是我们家的姑爷啦,要不了多久,就是我们王家的新主人啦!”
“你们家的新主人?”我不明白,刘嫂一拍脑门,低声道:“忘了告诉你,我屋老爷就只有一个丫头。”我点点头,原来这个人是入赘他家的上门女婿。刘嫂开始在我面前夸耀他家的新姑爷了,“他可有本事了,不仅人长得一表人才,而且文武双全,别看他年纪轻轻的……。”
我向正屋行去,正屋的大门里,很多人,一片洋洋喜气,我来到大门口,也没有人留意。刘嫂向其中一人行去,那人正是刚才回来的那位中年绅士,他与众不同,其他人都在兴高采烈说话,他却一个人坐在一旁喝茶,刘嫂指着我哈着腰对他道:“老爷,有个远路人找您。”
那中年绅士看着我,手中的茶杯停在半空中。刘嫂又对他道:“他昨天下半天来过,您不在他就走了,他说他是荆州来的,叫——展飞!是的,叫展飞。”
那中年绅士放下手中的茶杯,向我行过来,他打量着我,“你叫展飞?”我点点头,问,“你就是王有福?”我将眼光凝聚成神,似箭一般地射入他的眼睛,在他的眼神里捕捉着珠丝马迹。我的眼神使他一怔,他的眼光在一瞬间凝聚,像千年的寒冰。就在这一瞬间,我确定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王有福。
他看着我,问:“你是展鸿的儿子?”我点点头,“我找了你十年,整整十年!走遍了千山万水,历经了千辛万苦,今天终于让我找到了你!”
他眼光扫过我背上背的剑,眼神里颤了一下,但他的表情依然镇静,他淡淡道:“我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找来的。”
我用眼光扫过屋子里的众人,冷冷对他道:“我不想这件事还牵连到其他人。”他点点头,“我们出去谈。”
五
我们来到了河边。
河边凉风习习,虽然烈日早已在东天燃起了火,但在这里却感觉不到一点仲夏的炙热。
我先开口,“说说十年前那件事,你为什么要那样做?”
他望着河对岸的遥远,淡淡道:“那件事你也清楚,是我出卖展龙堂,是我背叛白莲教,何必还要问为什么?”
我点点头,道:“这些我都知道,我问的也不是这些,我是要向你要一个理由。为什么要那样做?”
他的眼神依然望着遥远,良久,才道:“为了三万两黄金。”
“就这么简单?”
我质问:“就为了区区三万两黄金?你就出卖了展龙堂?出卖了白莲教?——三千人下狱!八百人斩首!反清复明的宏图大业在一夜间土崩瓦解!就只因为那区区三万两黄金?”
“正是!”他点点头,直言不讳:“你不明白,三万两黄金,对当时的我来说,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。”他收回那遥远的目光,深深地看着我,发自肺腹地道:“你没有穷过,你永远也不知道钱有多重要!——我穷怕了!”
我一声冷笑:“一个多么让人失望的理由!”
他淡然道:“这世上,很多事情背后的理由,都是很让人失望的。像那些充满传奇色彩的情节,只有在书上才能看得到。”
我反手一拍背上的剑,剑从鞘中跃起,在空中一个翻身,钉在他面前的地上,“是你自己动手,还是要我动手?”
他蹲下身,伸手轻抚着剑柄,道:“我知道,你来我必死!我也早知有此一天。像我这种人,死不足惜!要你动手,还脏了你的手!”
我怒道:“那你自己动手!”
他沉默了片刻,道:“在我死之前,求你一件事。”
我恨恨道:“现在就将你千刀万剐,也难消我心头之恨,你现在求什么事我都不会答应你!”
他突然跪下,“我只求你给我三天时间!”
我一声冷哼。
他向我乞求道:“三天,就三天!三天之后,我跟你走,到你父亲的坟前,用我的血祭你父亲在天之灵。到时候,你寝我皮,食我肉,绝无二言!”
我抓起钉在地上的剑,架在他的脖子上,说了一句违心的话:“给我一个理由!”
他道:“我小时候父母早亡,是一个孤儿,是一个农民把我养大。他是一个纯朴而善良的人,他不仅把我养大,还把他的女儿,把他的家,把他的一切都交给了我,但我却没有好好地报答他。他虽然已辞世,但我却永远欠着他的恩情。现在,我死的应该,但我死后……”他说话的时候,眼角有泪。
他顿了一顿,接着道:“我夫人半身不遂,我膝下无子,只有一女,今年才十七,还未能持家,我向你求三天,就是用这三天的时间,把这个家交有一个年轻人手上,我这并不是全为我自己,我是为了一家普通的平民百姓,她们是无辜的。”
我大怒道:“好一个无辜的!也亏你说得出口!你可曾想过?你当初为了那三万两黄金,有多少无辜的家庭妻离子散?有多少无辜的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?”
看着跪在地上的王有福,我真想一剑了结了他,真想千刀万剐了他,可这又怎能泄我的恨。愤怒和气愤,使我握剑的手也在颤抖。我怒道:“你真让我失望!我也真没想到!我带着展龙堂和白莲教八百多条人命的血海深仇!苦寻了整整十年的一个人,居然是你这样一个人!”
我一声冷笑:“杀你,真不屑我动手,你的血会污了我的剑!”
“爹!”不知何时,程甜甜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,她冲过来,扶起了跪在地上的王有福,站在我们两人的中间。她一脸茫然地看着我,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“他是你爹?”——我不敢相信,她就是王有福的女儿。
“她就是我的女儿。”回答我的是王有福。
原来王有福是入赘程家,所以程甜甜姓程而不姓王。
“你们到底怎么回事?”程甜甜还在问,她的眼光在我和他爹之间交替着。
王有福看着程甜甜和我,“你们认识?”
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。
“大哥,到底怎么回事?”程甜甜看着我,她的眼里充满了关切。
王有福也看着我,表情带着乞求之外,还有痛苦和羞愧。
不知是他们父女俩那一个的表情打动了我的仁慈,我摆开手中的剑,对王有福道:“好,我答应你,给你三天时间。”
王有福向我点头,斩钉截铁地道:“我一定遵循我的诺言!”言罢硬拉着程甜甜,向他家的方向而去。
六
我又回到草棚里,放下包裹和剑,心里乱糟糟的,尽量不去想十年前的血海深仇,尽量不去想王有福,尽量不去想程甜甜。静心地去等待,也只有三天,十年都过去了,还在乎这三天?
棚外,炙热的太阳在四处尽情地放肆,晒得一切都似着了火。出行的人少,因此,蜿蜓的乡间小路也落得清闲,濑洋洋伸展在山里田间。
时间过得漫无边际,也不知何时,天黑了下来。
这一晚,程甜甜来了,当然是为了白天的事,她坐在我面前不远处的一块石板上,低着头,好久才说话,“我爹把一切都跟我说了,我晓得是他对不起你。”
又过了好久,她抬起头,看着我,“大哥,我求求你,你放过我爹吧?”
我摇头。
她又道:“我晓得是我爹的错,但你爹和那些人都死了那么久,就算你杀了我爹,他们也活不过来呀!”
我默然。
良久,我才道:“道理是对的,但如果换着你是我的话,你会放过他么?”
她沉默,良久,才道:“大哥,只要你放过我爹,我愿意一命换一命,跟你去荆州,到你爹的坟前,用我的血,替我爹恕罪。”
我摇摇头,“一人做事一人当,这不关你的事,你爹造的孽,就让你爹自己去补偿,谁也替代不了!何况,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仇,你可知道?那一次,就因为你爹为了三万两黄金,向官府透露了我们展龙堂跟白莲教反清复明的计划,不仅我爹被杀,我们还有八百名义士被斩首,数千人被牵连下狱。我这次来,不仅为家仇,也为那八百豪杰,更可以说是为全天下汉民儿女。如果我不杀他,如何去面对家人?又如何对得起那死去的八百亡灵?”
她低头,沉默不语。
这一刻,天空和大地似乎也因为她的沉默不语而变的沉默不语。四周,静的可怕,就连空气也在这一刻静止,锁得小河边的夏夜一片沉闷。
时间,就像小河中的流水一样,在我们的沉默间流过。
月影西沉,远处传来了雄鸡报晓的时候,我打破了这沉闷。“你回去吧!”不管怎么样,不能让她在这里过夜。
她别过脸去,面对着无尽的夜色,道:“我爹说了,大后天,正好是良辰吉日,要为我办婚事。”
我淡淡道:“恭喜你!”
“不知道为什么,我不想嫁。”她抬着头,望着黑暗中的遥远,“我不想和我娘一样,一切顺着长辈的意,把自己的一生交给这平淡的生活。”
“你希望怎样的生活?”我问。
“自由的生活。”她回过头,看着我,“我希望自由的生活,属于我的生活。我不想别人来安排和主宰我的生活。”
她回过头,看着我,道:“就像你们剑客的生活一样,无拘无束,高兴怎么过就怎么过。”
我无奈地摇了摇头,打心底里发出了一声苦笑,“你不明白,我这是没有办法,我是白莲教的人,是叛党,是朝廷钦犯,满清的天下没有我温暖的家,我不得不四处漂泊,我没得选择。”
我一声叹息,“说实话,我好想有个家,有家多好,家好温暖!”
她突然笑了起来,“如果你跟我之间没有这么多不开心事,那该多好,我就可以跟你在一起,你给我自由的生活,我给你温暖的家。”
我看着她,一声苦笑,“可是,我们之间却偏偏有那么多不开心的事,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不开心的事。”
她看着我,泪眼朦胧,“明天会是怎样的?”
我一声长叹,“顺其自然,过一天是一天,没有人知道明天会是怎样的。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明天是怎样的。”
她走了。
她走了以后,天空洒下了几滴泪珠儿般的雨。
七
日子在浑浑噩噩中过得安安静静,直到王家的大门外就响起了鞭炮声,我才想起,今天是最后一天,过了今天,王有福就得跟我走。
“他会履行他的诺言吗?”我这样问自己。
我找不到肯定的答案。我轻抚着我的剑,如果他反悔或者是耍手段的话,我的剑就不再任慈。
这一天,王家的鞭炮声是一阵接着一阵,当然也来了好多客人。小河边一下子便热闹了起来,来来去去的人络绎不绝。直到天黑,还有人挑着沉甸甸的担子来喝喜酒。幸好这个草棚不是很显眼,我尽可以放心不被人发现。
王家那边,更是热闹得不得了,喜庆的喧哗声是一阵盖过一阵。
直到半夜,一切平息下来的时候,天气就开始闷起来,空气也开始紧起来,我知道,这是暴风雨的前兆。
不一会儿,天空中就亮起一道道闪电和一声声惊人的霹雳,风开始疯狂地四处乱窜,雨也随之而来。
风雨中,这个小小的草棚起的作用就不是很大,风带着豆子般的雨点,吹打在我身上。有一滴雨落到了我的脖子里,冰凉冰凉的,我打了一个冷噤——我警觉,以往的身经百战,已缎练的我的警觉性就像是一条猎犬,我已嗅到了危险。
王有福果然食言。
风雨之中,有很多人向我这边靠近,他们的动作很轻也很矫捷,轻的就像扑花的蝶;矫捷的就像是下山的豹。来者不下二十人,不容分说,全部是高手。这一点让我佩服王有福,在这偏远的地方,他居然在三天之中就找到了这么多高手。
要对付这些人,很难,更何况是在这狂风暴雨的夜晚,这种环境,眼睛和耳朵都失去了作用,要跟他们硬碰硬,一敌二十,我一成把握也没有。
所以,我开溜,打不过就跑,避其锋芒,这是我独行江湖十余载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。在他们还在五六丈开外的时候,我运起蛇行功,向棚外滑去,从草丛外的小水沟,滑到了小河里。我很自信我的这套功夫,运功的时候,我感觉到的身体就是一条潜行的蛇,动作的轻柔,就连我自己的耳朵也听不到。
我轻轻地从混浊的河水里探出半个头,明确地说,应该是只露出一只眼睛和一只耳朵,悄悄地观察着他们的动,更在寻找给他们至命打击的机会。
风雨中,一道闪电,刹那间扯开了眼前的黑暗,虽然只是刹那间的光亮,但对我而言,已足够,我已看清,是官府的人。虽然他们全是黑色夜行衣,但从他们的手中的刀;从他们摆出的架势;从他们相互之间的默契,我敢肯定。
“该死!没有人!”我听到了一声臭骂,随着是一声刀砍在石头上的声音。
“老大,怎么办?”有人在问。
“他很可能就在附近,大家小心点。”一个很稳沉的声音道。
我屏住呼吸,极小心地将头缩到水下面。如果我在这个时候被他们发现,必死无疑。在水中,我从腰间摸出了七把飞刀,左三右四,在琢磨了一下时间之后,又轻轻地将头露出水面。
“到处都没有,怎么办?老大!”又有人再问。
“撤!”既然没找到我,他们就只有撤。
我一声暗笑,出手的最佳时机到了,恰好这时老天又赐给我一个闪电,因为这让我更明确地掌握了他们所在的位置。
闪电暗下去,雷声还未静,我从水中跃起,打出了我的飞刀。黑暗中立即几声惨呼,这证明我的飞刀很奏效,机不可失,我紧接着又打出了七把飞刀。虽然这一次没有第一次那么奏效,但还是值得我可喜可贺的了。因为就凭这十四把飞刀,他们至少有一半人失去了战斗力。
不愧是高手,在受到我至命的打击下,很快又稳住了阵脚。我身形一落地,就受到攻击,有三把刀扫向我的要害。我的剑还在草棚里,我手中无寸铁,但我衣袖上的水却一点也亚于任何武器。我运劲于双臂,猛地一挥,就那么一挥,就有几声闷哼响起。又是一击得手,我不仅一阵暗喜,——但我并没有失去理智,我依然很冷静。
这时候,我知道我又该溜了,因为他们不止已经被我激怒了,他们已经发了狂,对发了狂的武夫来说,危险性和攻击能力都是他们平常时的好几倍。更何况,我也没有必要跟他们纠缠下去,我抢进草棚,抓起剑和包裹,身形箭也似地飞了出去。我的轻功很好,逃得当然很快,但他们也不弱,紧跟了过来,所以,我不得不又送了几把飞刀给他们。
八
离开了小河边,我展开轻功,向王有福家奔驰而去。我要取了他的命,现在就要。——当然也不会再看在任何人的面子上给他任慈。
暴风雨越来越大,除了能感受到从王家大门里射出来那灯光的摇曳,其它的,一切都被雷雨声所掩盖。
王家的堂屋里,悬着很大一盏长明灯,灯光照得堂屋灯火通明。对着大门的神龛上,还点着一对很大的红色喜字蜡烛,蜡烛摇晃着红光,照耀着神龛上那珠连璧合的对联,还有那些贴在门上壁上的大红喜字。
王有福坐在堂屋的一张八仙桌旁,正在喝茶。他是否早就料到我会来,看到我,面不改色。他微笑着对他面前那位年轻公子道:“我早就说过,官府那群饭桶对付不了他的。”
那个年轻公子打量着我,眼神冷得是否一切对他来说都不屑一顾,他问我:“你就是展飞?”从他的那份气势和沉着,我敢肯定他是个很难对付的高手。如果他在江湖上行走过,名气一定不小,我也一定知道。我小心地看着他,道:“正是展某,请问阁下是……?”
他道:“在下爱新觉罗光烨,汉名蓝光。”他的回答使我后退一步,近年来,江湖上有一个叫蓝光的高手,传说他来自满州,本是王候之身,但却淡薄名利,远离官场,以一柄蓝狐祭月刀笑傲江湖。
我道:“久仰大名,听说阁下的蓝狐祭月刀很快。”
蓝光一声浅笑,道:“浪得虚名而已。哪及得上你手中的剑。”
我笑了笑,道:“我真弄不明白,阁下好好的皇亲国戚不做,却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做汉人的上门女婿?”
他谦虚地笑了笑,道:“不是我不喜欢做官,而是我不喜欢那些世俗礼节,装不出官场上那些虚伪的笑脸。我来此做汉人的上门女婿,是因为我喜欢这里人们的纯朴,在这里,可以获得自由自在的生活;可以感受到人类最纯真的温暖。”
蓝光的话,让我发现了他跟程甜甜的相同之处,难道像他们这种在达官贵人手心里长大的金枝玉叶,一个简单的“自由”,对他们来说就那么的遥不可及?
我一声苦笑,对蓝光道:“你喜欢这里的生活,可这里的人却喜欢另一种生活,而生活在另一种生活里的人,却又向往着另一种生活。”这番话,他当然似懂非懂。
王有福坐在他的面前,面带着淡淡的微笑,我看着他,对蓝光道:“你说你不喜欢虚伪的笑脸,你说你喜欢这里人们的纯朴。可是坐在你面前的你的尊敬的岳父大人,却有一张多么虚伪的笑脸,有一颗多么‘纯朴’的心。”王在福的笑容僵在脸上,蓝光也似乎没有看到,他依然笑笑,对我道:“这一切都是我安排的,跟他没有关系。”
这时,门外响起了急促地脚步声,七八个黑衣人出现在大门外,看他们的模样,正是刚才在小河边偷袭我的那些人。是否因为蓝光的关系,他们都恭恭敬敬静立在门外的风雨里。
我对蓝光道:“这件事是我展龙堂、白莲教和他之间的恩怨,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系。”
蓝光笑了笑,道:“这件事对我来,只是举手之劳而已,帮我岳父大人做一件举手之劳的事,就算有一点点违背道义,也不为过。更何况,你是叛党,是朝廷钦犯,我身为皇族,拿你理当应之。”
我一声轻笑,道:“这世上的事,真是各居各的理。但你也未免太轻狂了一点,你蓝狐祭月虽然厉害,但要杀我展某,也不是举手抬足之间就能办到的?”
蓝光笑了,他笑的时候,手一扬,“呼”就有一把弯刀向我飞了过来。我拔剑当之,刀剑相交,“叮”一声大响,激起一串火花,也震的我手腕发麻。
蓝光跃起,接刀在手,在我面前摆开架势。看着他手中那柄弯刀,我冷冷一笑,道:“这就是你的蓝狐祭月刀?咋那么像东洋武士战败后用来自尽的刀。”我耍贫嘴,想在动手之前把他激怒,对付像他这种年轻的高手,这一招很有效,因为年轻人的怒火是特别难控制的。——怒火可以使人失去理智,失去理智就容易露出破绽。——高手过招,哪怕是很小的一个破绽,也是致命的。
蓝光笑了笑,“阁下错了,这种刀是我们满人用来杀狗的。”想不到他也贫嘴。
我大笑:“阁下与我真是不谋而合,你的刀是你们满人用来杀满洲狗的,我的剑也是用来杀满洲狗的。”
话音一落,蓝光阴下来的脸色就让我知道我的话已奏效,我也知道,我出手的时候到了,——如果这个时候让他先出手,我肯定没好果子吃。我跃起,剑向他猛劈而下,同时左手已摸出了三柄飞刀。
蓝光刀起如虹,迎向我的剑,他的刀气雄浑,刀剑相交,击起一点星光般的火花。我乘势再跃起,在空中一个翻身,做出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实之外的动作——我借蓝光刚才那一刀之力,捕向王有福。
是否王有福也没有想到我会越过蓝光而捕向他,直到我的剑刺进了他的咽喉,他还没想到他应该闪避。
蓝光捕向我,大门外那些黑衣人也冲了进来。
蓝光的刀法很好,在他疯狂的攻击下,我狼狈不堪,躲开他的每一刀都要我使出浑身的解数。
幸好我先前激怒了他,在十八刀之后,他露出了一个很小的破绽,虽然只是很小的一个破绽,但对这时的我来说,这个破绽是救命的。
我打出了我左手中的三把飞刀,飞刀不是打向蓝光的,也不是打向冲过来那些黑衣人的,而是打向那盏长明灯和神龛那上那一对蜡烛的。
黑暗在一瞬间袭来,蓝光的刀缓了一缓,那些黑衣人的脚步也在这一刻慌乱。蓝光的刀继续劈下,当然落空。黑暗不仅解除了我的困境,也给他们带来了沉重的打击。我的飞刀和剑当然都不能在这一刻闲着。
黑暗中,人们当然都难分彼此,随即就是一片混战,刀剑声和惨呼声混得像锅里的粥。这当然是我逃走的最好机会,王有福已死,我的目的已经达到,我也没有必要再留在这里。但事实却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顺利,蓝光的刀缠住了我,我没想到他的蓝狐祭月刀那么难缠。
我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,在黑暗中穿插游走,也把我的剑法发挥到了极限,但不管怎能样,都甩不掉蓝光的纠缠。
偏偏在这时,一道光亮了起来。
我顺着那道光看过去,看到了程甜甜,她穿着鹅黄色的睡衣,披散着头发,手里提着一只贴着喜字的大红灯笼,光就来自她手中的灯笼。
真见鬼!这时候,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闲情逸致,居然愣住了,不是因为别的,是因为程甜甜的美。直到这时,我才发现,她居然这么美,风吹得她的睡衣紧贴在身体上,显出了她那婀娜多姿的身段,凹凸有致间流线形的美,加上她眉目间的神韵,性感且清秀,撩魂而不落俗。
我的失态差一点就丢了性命,我听到刀砍在我肩上的声音。疼痛使我在一瞬间清醒,我挥剑直取蓝光,欲求同归于尽,蓝光回刀自救,同时退身在三尺之外。
屋里的情景,吓得程甜甜一声尖叫,灯笼掉落在地上,燃了起来。屋子里的光线又暗了下来,蓝光一声大喝:“点亮灯!”那盏长明灯又被点亮,屋子里在一瞬间又灯火通明。
程甜甜嚎啕着冲向已死去的王有福,在这一刻,我看到蓝光看着程甜甜那关切的眼神,心里面居然涌起了一股很强烈的醋意。
肩上那一刀,我伤的很重,看眼前的形势,我活着离开的机会很渺茫。钻心的痛加上心中的醋意,我一抡手中的剑,想冲过去,就算死,也要将蓝光千刀万剐。
但我却在一瞬间放弃了冲上去跟蓝光拼命的念头,因为在这一瞬间,我发现了一个天赐良机,因为这个天赐良机不仅能让我轻易地取了蓝光的命,也是我这次能活着离开的唯一机会。
蓝光和五个黑衣人分六个方位围住了我,那些黑衣人,在小河边就躺下了十多个,在刚才灯灭的时候,又躺下了三个,他们全部都是死在我的飞刀下的,不用说,他们对我的飞刀当然很害怕。
我手一扬,他们的刀就已舞得风雨不透,但我的飞刀这次不是打向他们的,当然也不是打向蓝光的,而是打向程甜甜的。
程甜甜不会武功,要她躲开我的飞刀,当然是不可能的。
但她不会死,绝对不会,因为蓝光要救她,从他的眼神,我敢肯定。
蓝光捕向飞向程甜甜的飞刀,他不顾一切地救程甜甜。他果然中计,我跃起,一剑刺出。蓝光劈落了飞向程甜甜的飞刀,但他却避不了我那一剑,我那一剑就轻而易举地穿了他的胸脯。
我本来是不想杀蓝光的,因为我不想程甜甜在新婚的第一天就失去老公,但如果我不杀他,就只有我死,这是我没有选择的选择。
我最后一眼看着程甜甜的时候,她也看着我,她泪下如雨,她的眼里,奇迹般的没有仇恨,只有痛苦。
我心碎!
九
我转过身,走出了王家的大门,走进大门外的狂风暴雨里。
我丢下了我的剑,我的剑是我父亲留给我遗物,它是我父亲生前的佩剑,剑上有我父亲的血与汗,我发誓要用它来为我父亲报仇。
我也丢下了我的包裹,包裹里面是一面展龙白莲反清复明的大旗,旗上除了绣着展翼的金龙和绽放的白莲,还有我父亲和那八百名义士用他们的血写上去的“反清复明”四个大字。
我丢下了一切,却丢不下伤痕。
我已一无所有。——我本来就一无所有。
——飞鹰神化
2007-6-17于顺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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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风在先] 点评: 爱恨交加之时,剑是最难出手的,古镇红颜在情字上的工夫做得很好,让人回味无穷。[删除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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